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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公证天业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2家,审计收费总额6,311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家,公证天业具备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经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7日、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证天业就2023年度审计计划、预审工作安排进行汇报,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工作范围、审计服务团队以及预审过程中关注的重要事项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3、在现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各委员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能,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

4、2024年4月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相关议案。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陈冬华、赵健康、万俊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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