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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科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

索引页码
鉴证报告1-2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5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4CDAA1B0099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峰科技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吉峰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吉峰科技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吉峰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吉峰科技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二○二四年四月九日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14,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1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313,6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8,786,4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CDAA1B0281)。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偿还有息负债)累计投入40,878.64万元,期末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于2023年5月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完毕,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公司与保荐人及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户名

银行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募集资金存放金额备注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都红光支行2285800104001328715,878.64已销户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上品金沙支行12938055439310,000.00已销户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沙支行1135700000032223315,000.00已销户
合计-40,878.6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按规定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0,878.64万元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节余募集资金为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产生少量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共计1.43万元,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500万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完成“偿还有息负债”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重大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40,878.6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878.6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878.6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度(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偿还有息负债40,878.6440,878.6440,878.6440,878.64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0,878.6440,878.6440,878.6440,878.64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40,878.6440,878.6440,878.6440,878.64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募集资金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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