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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证券简称:穗恒运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24—01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上午11:30在本公司恒运中心18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靖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形成了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与会监事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签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23实现净利润为250,482,365.13元。本年度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5,048,236.51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25,434,128.62元。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41,401,3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含税)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04,140,133.20元,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2,031,407,202.4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经营、盈利、发展和资金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

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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