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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大华国际”)成立于2005年1月12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4F,首席合伙人为张建栋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近27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合伙人21名,注册会计师69名,注册会计师中超过3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深圳大华国际设有质量控制部、审计部、管理咨询部、IT审计部、金融审计部及税务部,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承接上市公司16家,新三板公司1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原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鉴于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深圳分所团队目前已转入深圳大华国际,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加之深圳本地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开展审计业务更具时效性的优势,公司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深圳大华国际。公司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友好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深圳大华国际,聘期一年。公司有权机构对深圳大华国际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查阅了深圳大华国际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为其具备《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质,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深圳大华国际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深圳大华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深圳大华国际认为:(1)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深圳大华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深圳大华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

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12月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27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通过专人送达文件的形式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3月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通过现场工作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深圳大华国际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深圳大华国际在2023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深圳大华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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