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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财务概况

根据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国际审字第240014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583,351,167.98元,2023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02,875,181.03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002,875,181.03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现状,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亦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整体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并兼顾了股东和中长期利益。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长远的健康发展规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具备合理性。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监管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行业情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国际审字第2400148号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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