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康冠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8.84元。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75,08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68,974.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17,986.5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用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46,900.00万元,购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信智安盈系列收益凭证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25,945.82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26,212.56万元(含银行理财余额),差异为266.74万元,主要系银行结息、银行手续费支出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康冠科技调整为康冠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康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康冠”),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香港康冠增资港币5,000万元(折合人民币具体数额以实施增资时点汇率换算为准)以实施募投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公司下属子公司香港康冠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8月1日同康冠科技、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总部大楼

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对此,公司于2022年8月1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户名开户行账号账户余额 (注)用途
1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999010741710888721.02康冠智能显示终端产品扩产项目
2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443066412013005385650167.46商用显示产品扩产项目
3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74197564258823,329.93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
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9550880084689900418805.54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5香港康冠技术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NRA9550880235304800170(RMB)510.03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6香港康冠技术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NRA9550880235304800350(USD)6.82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7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624009688668.81智慧园区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8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40000305291666688682.95补充流动资金

注:上表中账户余额包含现金管理专户余额、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145.01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864.1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0.85万元。上年度公司已完成置换19,113.71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由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本年度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共支出325.1138万元用于等额置换一般账户下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19,438.82万元。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8,500.00万元,公司将在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6,900.00万元,公司将在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到账收益为2,402.3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签约方产品名称投资份额 (万元)起息日期限 (天)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8,000.002023/6/1430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15,000.002023/11/2187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理财产品5000.002023/8/31一年期视情况赎回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理财产品5000.002023/11/21一年期视情况赎回
合计--33,000.00----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对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商用显示产品扩产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同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由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

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智慧园区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同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共支出325.1138万元用于等额置换一般账户下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公司于2018年根据自身战略发展需要,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以下简称“《暂行措施》”),建设“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纳入募投项目。由于《暂行措施》无法明确规划编制指引、界定空地范围和历史建筑处理等问题,并且2020年2月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起草的《深圳市龙岗区增加经营性设施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操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经确认将不再发布,致使原募投项目无法正常实施。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满足公司迫切的产业发展空间需要,公司决定终止原“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变更为“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项目。本次变更项目涉及金额62,000.00万元,占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1.00%。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9,996.9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986.5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0,218.7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2,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1.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康冠智能显示终端产品扩产项目50,000.0050,000.009,002.9747,630.5395.26%2024年10月31日0.00不适用
商用显示产品扩产项目10,000.0010,000.001,243.332,175.7121.76%2025年6月30日0.00不适用
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62,000.0062,000.004,808.665,837.669.42%2025年1月25日0.00不适用
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0,000.0010,000.001,351.131,956.8719.57%2025年12月31日0.00不适用
智慧园区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7,996.907,996.901,580.432,618.0032.74%2025年6月30日0.00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60,000.00060,000100.0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199,996.90199,996.9017,986.52120,218.77--0.00--

小计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不适用
合计-199,996.90199,996.9017,986.52120,218.77--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2018年,公司根据自身战略发展需要,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以下简称“《暂行措施》”),建设“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纳入募投项目。由于《暂行措施》无法明确规划编制指引、界定空地范围和历史建筑处理等问题,并且2020年2月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起草的《深圳市龙岗区增加经营性设施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操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经确认将不再发布,致使原募投项目无法正常实施。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满足公司迫切的产业发展空间需要,公司决定终止原“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且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145.01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864.1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0.85万元。上年度公司已完成置换19,113.71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由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本年度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共支出325.1138万元用于等额置换一般账户下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19,438.8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6,900.00万元,公司将在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33,000.00万元,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分别为8,000.00万元(期限303天)、15,000.00万元(期限187天),购买券商理财产品金额分别为5,000.00万元(一年期视情况赎回)、5,000.00万元(一年期视情况赎回)。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

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 (一期)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62,000.004,808.665,837.669.42%2025年1月25日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2,000.004,808.665,837.669.4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2018年,公司根据自身战略发展需要,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以下简称“《暂行措施》”),建设“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纳入募投项目。由于《暂行措施》无法明确规划编制指引、界定空地范围和历史建筑处理等问题,并且2020年2月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起草的《深圳市龙岗区增加经营性设施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操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经确认将不再发布,致使原募投项目无法正常实施。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满足公司迫切的产业发展空间需要,公司决定终止原“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且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