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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生物: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本次公司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1,986,82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为7,992,071股,在扣除该等股份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将派发现金红利共计146,798,950.80元。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510,982.9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852,375.30元,2023年初公司合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报表未分配利润805,183,666.64元,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02,643,591.83元(每10股未分配利润10.8175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董事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所处的行业特性,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特制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1,986,82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为7,992,071股,在扣除该等股份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将派发现金红利共计146,798,950.8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如自2024年4月1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和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并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2021年度为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本年度为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在兼顾公司资金运营安排的基础上,为有效强化公司价值成长属性,推动全体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多维度提升股东的投资信心,特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近三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金额的58.21%,本年度现金分红占2023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的18.29%,未超过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的5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发展战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流动性或其他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也彰显了公司坚持引导投资者形成“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理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该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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