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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易购: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证券代码:300937 证券简称:药易购 公告编号:2024-019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低风险产品,但仍会受到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策风险及不可抗力等)的影响,公司已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将自动失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拟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

3、实施方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实施方式为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4、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低风险产品,但仍会受到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策风险及不可抗力等)的影响。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收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四、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能够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资金增值,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高风险投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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