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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帅尔: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审慎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黄山富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汇会计师事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监督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评估并向董事会建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在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年审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与中汇会计师事务年审会计师就2023年度财务审计初审意见、内控审计情况、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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