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以下简称“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是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各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具体如下:
项目 | 减值损失金额(万元) |
1、信用减值损失 | -61.75 |
其中: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81.39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 | 191.6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34.81 |
2、资产减值损失 | 3,769.81 |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 527.7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242.11 |
合计 | 3,708.06 |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各类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共确认信用减值损失-61.75万元。
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527.7万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当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242.11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708.0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3,708.06万元;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审核意见
1、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并报告董事会审议批准。
2、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
3、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相关计提公允、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