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夏新平)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3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在2023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任职期间内公司历次召开的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 9次 | |||||
董事姓名 | 具体职务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通讯或委托表决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夏新平 | 独立董事 | 4 | 1 | 3 | 0 | 否 |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1次 |
夏新平 | 独立董事 | 1 | 1 | 0 | 0 | 否 |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3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审计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日常会议,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进行审核,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4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出席日常会议,对投资建设年产300吨KrF/ArF光刻胶产业化项目等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进行了调研和审核,对公司研发方向、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出席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定期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状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的议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 日期 | 会议 | 事项 | 意见 类型 |
1 | 2023年6月1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3年8月1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3年10月2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并认真审议后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中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谏言献策。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独立董事:夏新平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