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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仅指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497,081.7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049,708.18元,加上年度利润分配后结存未分配利润1,444,551,110.5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78,986,379.25元。

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在公司2023年度不分红的情况下,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股份金额)为265,681,334.19元,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鉴于公司在2024年2-3月间以自有资金1.5亿元实施了第四期股份回购并计划将第四期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同时,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有高端晶圆光刻胶(KrF/ArF光刻胶)产业化项目建设,对于流动资金需求较大。为从容应对当前较为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及经营环境风险,基于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及股东利益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核查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基于公司长远战略发展、以股东利益出发等方面综合考虑,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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