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2023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