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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创能源: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公司202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由三名董事组成,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是独立董事黄宏辉先生、涂晓昱先生和非独立董事赵艳女士组成。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黄宏辉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如下:

黄宏辉先生,195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8月至2018年7月在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和会计系担任会计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2018年8月至今,在浙江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担任退休返聘教师,教授会计学相关课程;2021年10月至今,任时创能源独立董事。

涂晓昱先生,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3月至2014年2月,历任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区域销售经理、全国重点客户经理、项目经理、品类营销总监;2014年3月至2016年11月,历任广东丹姿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总裁特别助理、销售中心总经理、电

商事业部总经理、商超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12月起,历任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零售通事业部营销&运营中心总经理、华南大区总经理、创新策略发展中心总经理、淘宝天猫属地经营事业部总经理、杭州汉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商品经营部负责人;2023年7月起任李锦记酱料集团执行副总裁;2021年10月至今,任时创能源独立董事。赵艳女士,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3月至2009年5月,历任林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主管;2009年6月至2011年5月,任韩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艺经理;2011年6月至2020年3月,历任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工艺经理、运营总监;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任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2021年10月,入职时创能源并任副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时创能源董事、副总经理。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审计的重要事项
2023年3月10日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
2023年4月1日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财务决算、2023年财务预算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8月28日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半年报
2023年10月27日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三季报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诚信情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

要求。

(二)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包括半年报、季报等),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可以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现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同时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并及时掌握审计进展情况;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年度内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所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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