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QY视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平安证券以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邹文琦、朱翔坚对GQY视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431号《关于核准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64万股,发行价格为65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886,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6,214,88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0,385,12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于2010年4月2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11530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规定,公司在2010年度审计报告中将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宣传费、路演费等相关费用6,393,367.44元计入管理费用,但上述资金原作为发行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扣除,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调整,并于2011年4月15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据此,公司2010年IPO募集资金净额由原810,385,120.00元调整为人民币816,778,487.44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06,873,888.20元,累计扣除银行手续费15,418.48元后,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为206,858,469.7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75,170,015.51元。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时 间 |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75,170,015.51 |
加:2023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 12,323,894.72 |
加:2023年年度活期利息 | 22,550.60 |
减:转账手续费 | 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87,516,460.83 |
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超募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公司将存放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的超募资金变更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进行专户存储。2020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截至目前该协议正常履行中。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2009年7月25日召开的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该办法于2010年4月30日公司上市后生效。2015年3月13日、2020年8月26日,分别经公司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存储方式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76200078801700005450 | 116,460.83 | 活期 |
487,400,000 | 承诺定期存款 | ||
合 计 | 487,516,460.83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九、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十、 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经核查后认为:GQY视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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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字:
保荐代表人签字: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8,66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837.0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005.1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7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生产高清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项目(已处置) | 是 | 22,740.00 | 22,740.00 | 0.00 | 20,460.54 | 89.98 | 2013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是 |
2、年产1万套数字实验系统项目(已变更) | 是 | 3,300.00 | 205.95 | 0.00 | 205.95 | 100 | 2013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是 |
3、收购深圳欣动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已处置) | 是 | 750.00 | 0.00 | 0.00 | 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是 | |
4、增资深圳蓝普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2,920.00 | 2,920.00 | 0.00 | 2,920.00 | 100 | 2017年11月29日 | 170.45 | 2,074.44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710.00 | 25,865.95 | 0.00 | 23,586.49 | --- | 170.45 | 2,074.44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购买宁波奇科威电子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已处置) | 是 | 4,558.64 | 4,558.64 | 0.00 | 4,558.64 | 100 | 2010年8月12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是 |
2、购买上海鑫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已处置) | 是 | 1,695.00 | 0.00 | 0.00 | 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是 | |
3、设立山东奇科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已处置) | 是 | 260.10 | 0.00 | 0.00 | 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是 | |
4、投资美国JIBO公司A-1 轮优先股 | 否 | 897.54 | 897.54 | 0.00 | 897.54 | 100 | 2015年11 | 不适 | 不适用 | 否 | 是 |
月22日 | 用 | ||||||||||
5、投资美国Meta公司B 轮优先股 | 否 | 4,794.40 | 4,794.40 | 0.00 | 4,794.40 | 100 | 2016年1月6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是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1,000.00 | 21,000.00 | 0.00 | 21,000.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3,205.68 | 31,250.58 | 0.00 | 31,250.58 | -- | -- | -- | -- | -- | -- | |
合计 | 62,915.68 | 57,116.53 | 0.00 | 54,837.07 | -- | -- | 170.45 | 2,074.44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生产高清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项目:由于该项目的市场未获得预期的扩张,军队、能源、电力、广电等行业拓展未取得预期效果,公司在市场的份额并未扩大,因此该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该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2、年产1万套数字实验室系统项目:由于数字实验室产品市场饱和程度较高,竞争比较剧烈,公司相关产品尚未形成有效的核心竞争优势,市场份额、订单量未能达到有效扩大,导致数字实验系统销售收入下降,未达到预计效益,公司已变更该募投项目,募投内容变更为与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内容。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该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3、深圳欣动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由于公司对外投时未进行全面的可行性研究分析,错误的预期被投项目收益,致使投资当年便出现大额亏损,公司已于2014年度转让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权。 4、山东奇科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欠佳。公司基于止损等方面的原因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于2014年度转让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权。 5、美国JIBO公司:JIBO公司已进入清算,公司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美国Meta 公司:Meta公司已资不抵债,公司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生产高清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项目:由于大屏幕拼接系统市场未获得预期扩张,该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该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2、年产1万套数字实验室系统项目:由于公司相关产品市场份额、订单量未能达到有效扩大,且因公司已投入所形成的产能已经能够满足公司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获取订单的需求,即使市场订单需求继续增加50%的份额,公司也有能力应对。致使公司不再对年产1万套数字实验室系统项目进行投入,截止至项目变更时,该项目累计投入205.95万元,根据2014年5月9日召开的2013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募投内容变更为与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内容。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该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3、收购深圳欣动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由于公司对外投时未进行全面的可行性研究分析,错误的预期被投项目收益,致使投资当年便出现大额亏损,2014年5月9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欣动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作价75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自然人董永赤先生,其中投资成本750万元。公司已于2014年7月收回上述全部股权转让款。 4、购买宁波奇科威电子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2010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超募资金4,558.64 万元购买关联方宁波奇科威电子有限公司编号为“慈国用2007 第241069 号”土地及地面建筑。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该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
5、购买上海鑫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由于公司与鑫森电子双方原约定的合作共赢局面并未形成,公司产品经营战略与鑫森电子系统工程商贸服务业务难以形成抱团相互促进发展效应,未来长期的业绩增长将面临未知数。且鑫森电子经营者股东在2013年业绩承诺期结束后,不再承担经营责任,继续持有鑫森股份可能对公司整体业绩提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2014年2月1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鑫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的股权作价2,743.80万元转让给上海佳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投资成本1,695万元,投资收益1,048.80万元。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4月收回上述全部股权转让款。 6、设立山东奇科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因经营状况欠佳,公司基于止损等方面的原因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于2014年度出售了所持有的山东奇科威股权。2013年2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批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用途暨转让山东奇科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奇科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51%的股权作价260.01万元转让给自然人杨毅先生,其中投资成本260.01万元,无投资收益。 7、投资美国Meta公司B 轮优先股:2017年12月31日,Meta公司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5,101,037美元,公司持有Meta公司的投资已发生减值。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额计提Meta公司的投资1000万美元相关事项,即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65,923,000元。 8、投资美国JIBO公司A-1轮优先股:2018年10月,JIBO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公司持有Jibo公司的投资已发生减值。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额计提JIBO公司的投资140万美元相关事项,即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8,975,397.63元。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报告期内无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报告期内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报告期内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已处置 | 生产高清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项目 | 不适用 | 0.00 | 20,460.54 | 89.98 | 2013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已处置 | 年产1万套数字实验系统项目 | 不适用 | 0.00 | 205.95 | 100.00 | 2013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已处置 | 购买宁波奇科威电子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 | 不适用 | 0.00 | 4,558.64 | 100.00 | 2010年8月12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已处置 | 收购深圳欣动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已处置 | 购买上海鑫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已处置 | 设立山东奇科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合计 | - | 25,225.13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1、生产高清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项目:由于该项目的市场未获得预期的扩张,军队、能源、电力、广电等行业拓展未取得预期效果,公司在市场的份额并未扩大,因此该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该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2、年产1万套数字实验室系统项目:由于公司相关产品市场份额、订单量未能达到有效扩大,且因公司已投入所形成的产能已经能够满足公司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获取订单的需求,即使市场订单需求继续增加50%的份额,公司也有能力应对。致使公司不再对年产1万套数字实验室系统项目进行投入,截止至项目变更时,该项目累计投入205.95万元,根据2014年5月9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募投内容变更为与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内容。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该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3、购买宁波奇科威电子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2010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超募资金4,558.64 万元购买关联方宁波奇科威电子有限公司编号为“慈国用2007 第241069 号”土地及地面建筑。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该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4、收购深圳欣动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由于公司对外投时未进行全面的可行性研究分析,错误的预期被投项目收益,致使投资当年便出现大额亏损,2014年5月9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欣动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作价75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自然人董永赤先生,其中投资成本750万元。公司已于2014年7月收回上述全部股权转让款。 5、购买上海鑫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由于公司与鑫森电子双方原约定的合作共赢局面并未形成,公司产品经营战略与鑫森电 |
子系统工程商贸服务业务难以形成抱团相互促进发展效应,未来长期的业绩增长将面临未知数。且鑫森电子经营者股东在 2013年业绩承诺期结束后,不再承担经营责任,继续持有鑫森股份可能对公司整体业绩提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2014年2月1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鑫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的股权作价2,743.80万元转让给上海佳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投资成本1,695万元,投资收益1,048.80万元。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4月收回上述全部股权转让款。 6、设立山东奇柯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因经营状况欠佳,公司基于止损等方面的原因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于2014年度出售了所持有的山东奇柯威股权。2013年2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批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用途暨转让山东奇科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奇科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51%的股权作价260.01万元转让给自然人杨毅先生,其中投资成本260.01万元,无投资收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无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