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因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此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
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且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任何书面协议的非
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
3.独立董事按公司规定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7.2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
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
4.公司董事因执行董事职务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员工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且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任何书面协议的监
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
3.公司监事因执行监事职务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或子公司现行的《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方式进行考评,最后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
四、其他规定
(一)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
或子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或子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也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或子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