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
月
日,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
月
日以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姚少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人,实到监事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根据《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确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列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