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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新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占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占平)

本人作为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审慎履职,依法合规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和义务,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于2023年12月28日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良好的专业资质及能力,并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工作情况如下:

张占平(任期2023.12.28-2025.5.16),男,汉族,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EMBA,历任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现任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3年12月担任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兼任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于2023年12月28日起担任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人任职至2023年末,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

(二)专门委员会参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2023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各项会议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2023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在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方面,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及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

(四)在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自2023年12月28日起担任德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履职期间,本人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重大事项。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审议程序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以确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考核结果得以严格执行。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年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仍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制定、执行利润分配方案。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披露的内容遵从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并得以有效执行。目前暂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以及下设的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运作规范,符合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自2023年12月28日起担任德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

2024年,本人将本着审慎、认真、勤勉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深入公司的经营管理,持续与公司的董事、管理层等保持有效沟通,也会加强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交流,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付出不懈努力。同时为公司向着稳健增长的目标迈进,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责任。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占平

2024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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