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履职情况报告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就2023年度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独立董事李薇女士、独立董事张占平先生和董事邓佳轶女士,其中李薇女士具有会计专业资格,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具备会计、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工作职责,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盈如女士辞去独立董事一职,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了更换独立董事相关议案。会议选举张占平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一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3年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名称 | 会议召开时间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1 | 2023年第一次审计与风 | 2023年 4月6日 |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
三、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任等重点事项的审议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中
险控制委员会 | 《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关于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2022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2 | 2023年第二次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 2023年 4月20日 |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3 | 2023年第三次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 2023年 7月27日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
4 | 2023年第四次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 2023年 10月27日 |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在职业活动中保持正直、诚实守信,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了公众利益。
2、在年审工作的不同节点与审计机构会计师进行沟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就年审工作是否按计划启动、工作进展及主要节点完成情况、正式审计报告出具时点等问题进行交流,对审计机构的初步审计结果与会计师进行交流并审阅财务报表,详细了解年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对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进行沟通并发表意见,同意将经年审机构审定的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2023年的工作总结,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议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于2023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经审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披露的定期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财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公司章程》为指导,坚持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的原则,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对公司各个运作情况认真了解审查,认为公司已基本具有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流程,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协调运作,能
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及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保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状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相应职责。2024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将再接再厉,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职业操守,更好地发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作用,完成公司的各项委托,推动公司的整体规范及治理水平的稳步提升,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