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勤勉、诚实地履行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重大事项等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股东、职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1 | 2023年2月14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 | 2023年4月10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3 | 2023年4月27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2023年5月26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5 | 2023年8月28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4、《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 2023年10月25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7 | 2023年12月27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 1、《关于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议 | 2、《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上述会议所审议议案均经审议通过。
三、对2023年度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阅览相关文件、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经认真检查后,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定价公平合理,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价格公允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情况。
(五)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检查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情况进行了检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四、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控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对公司经营决策、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审议进行监督,切实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从而有效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监事会将继续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保持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等的沟通,保持监督的独立性,增强监督的规范性,提高监督的时效
性;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