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森制药: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2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30家分支机构。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7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89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请费用合计9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21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2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年4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