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一、监事辞职情况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邓志春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邓志春女士因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由于邓志春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邓志春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邓志春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志春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00股,邓志春女士承诺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股份转让的规定。公司对邓志春女士在任职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工作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监事情况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肖南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该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监事辞职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9日
附件:
肖南简历肖南,女,汉族,1983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至2015年在建设工业集团公司工作,2016年1月加入本公司,担任出纳主管,现任本公司总出纳项目经理。截至目前,肖南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南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肖南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肖南女士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