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等监管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为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香港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运营、存量融资到期置换以及资本支出等资金需求,有效利用境外资金市场,拟与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根据协议约定,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将向香港公司提供3,000万美元一年期循环贷款,本次贷款用途为香港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运营、存量融资到期置换以及资本支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4-037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4-038号)。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