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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威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山)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李 山)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全面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公司2023年度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

一、2023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次数10
李山独立董事1000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次数3
李山独立董事300

本人按时出席了本年度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股东大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1)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就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办理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就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就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3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就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参加审计委员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度本人参加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说明等事项。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就定期报告编制工作与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规范公司运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同时,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商讨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参加提名委员会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积极关注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与其他提名委员会委员进行充分沟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的相关议案,充分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同时,为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层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商讨修订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四、与中小投资者沟通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公司主要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本人运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对审议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3、通过参加年度报告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此外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现场回答中小投资者的提问。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4、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除到公司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调查外,本人还充分利用出差间隙等对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同时制作工作记录记录履行职责的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市场动态和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贯彻落实公司结合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制定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以期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李山《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山2024年 4 月 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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