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北路北巷5号晋西宾馆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78,616,30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1.337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振国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含子公司)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最高额人民币80,000万元以内的授信业务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868,400 | 97.6770 | 92,000 | 2.3230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868,400 | 97.6770 | 92,000 | 2.3230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78,524,308 | 99.9757 | 92,000 | 0.0243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含子公司)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最高额人民币80,000万元以内的授信业务的议案 | 3,868,400 | 97.6770 | 92,000 | 2.3230 | 0 | 0.0000 |
2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3,868,400 | 97.6770 | 92,000 | 2.3230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2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2名,关联关系如下: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母公司,山西江阳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属同一母公司;关联股东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4,655,908股。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志远、李恩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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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晋西车轴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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