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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丰能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额度: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及时跟踪委托理财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委托理财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委托理财受托方及理财产品,明确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务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委托理财额度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系统性风险。对此,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并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拥有良好的专门人员配备,以及完善的账户及资金管理、决策与审核制度,将及时跟踪分析委托理财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不利因素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并向管理层及时报告,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的实际使用及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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