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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12年10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10-25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一二年十月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证函[2000]86 号文批准,由北京双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公司在北
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10000005035634。
    第三条   公司于 2004 年 8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1900 万股,于 2004 年 9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SL Pharmaceutical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金玉大厦 1103-1105 室;邮政编码:10003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07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技术
负责人和营销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人类制造质优价廉的医药产品,为股东创造不断增长的投资回报,为
员工营造实现自我的工作环境。
    第十三条     经依法核准、登记,公司经营范围:生产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软胶囊剂、滴丸剂、
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粉针剂(头孢菌素类)、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凝胶剂、
滴眼剂、鼻用喷雾剂、生物工程产品{外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2(125Ala)、重组人白介素-2(125Ala)注射液、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11、重组人新型
复合α 干扰素(122Arg)}、原料药(鲑鱼降钙素、萘哌地尔、胸腺五肽、生长抑素、葛根素、万乃洛韦、
更昔洛韦、盐酸尼莫司汀、门冬酰胺酶、硫普罗宁、尼麦角林、奥扎格雷、异环磷酰胺、利塞膦酸钠、丁
二磺酸腺苷蛋氨酸、盐酸托烷司琼、替米沙坦、三磷酸胞苷二钠、依诺肝素钠、盐酸纳洛酮、甘氨酰-L-酪
氨酸、甘氨酰-L-谷氨酰胺、帕米膦酸二钠、阿德福韦酯、醋酸奥曲肽、奥沙利铂、替莫唑胺)、精神药品
(扎来普隆胶囊), 生化原料药(三磷酸胞苷二钠)、中药提取物(红花黄色素);生产、销售“双鹭牌红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欣胶囊”保健食品;普通货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
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以及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00
万股,信远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00 万股,上海三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80 万股,成都丰阳科技贸易有
限公司 100 万股,徐明波 1400 万股,王勇波、黄向东、卢安京和闵浩军各 30 万股;发起人以北京双鹭药
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0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 1:1 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8070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
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或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
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
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
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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