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到期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6,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年9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3,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3年11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
2,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2024年1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3,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截至2024年4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了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