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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机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7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8日上午10点在公司四楼410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友华先生主持,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7人,实际参会的董事共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吴正华、龚欣荣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

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等文件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吴正华、龚欣荣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备案等;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备案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的除外;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的除外;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12)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吴正华、龚欣荣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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