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任职的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 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内部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职务,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考核后确定;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办法执行。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月发放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2. 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监事,依据其岗位、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按月发放津贴。
3.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
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经公司董事会考核后确定。
四、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3、2024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公司根据经营指标完成情况预提。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六、备查文件
(一)《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