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纬科技: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纬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华纬科技本次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做投机性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等值人民币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外汇结售汇合约,约定未来购汇或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购汇或结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购汇或结汇的成本及收入。

(四)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授权本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可行性分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规避风险、防范风险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外汇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存在的差异可能会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由于预测不准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签订的交割日期与实际交割日期不一致,造成交割时可供使用的资金不足,引发资金流动性风险,导致不能如期交割。

3、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是操作人员未能充分、准确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交易对手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整体可控,但仍存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到期交易对手方无法履约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提高识别及防范风险的能力。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关注汇率市场变化,加强汇率方面研究,研判未来汇率走势,提高汇率方面的判断能力,适时调整策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4、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6、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能如期交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将跟踪付款和收款进度,避免出现逾期现象,尽量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等值人民币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等值人民币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认为:公司基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额度为等值人民币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赵 宏、金 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