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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1月2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23,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13,433,73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1,289,27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12月2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23496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3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 “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和“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于2023年4月21日全部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2018年12月25日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募集资金总额减承销保荐费用)865,975,770.00
减:2019年使用77,230,022.23
减:2020年使用172,760,273.26
减:2021年使用159,444,671.54
减:2022年使用196,983,262.42
减:2023年使用16,255,320.63
减: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38,685,297.43
减:其他发行费用4,686,472.3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3,322,239.91
加:理财收益7,665,247.07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5,726,542.65
2023年12月31日余额0.00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7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6,334,04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7,099,961.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983,674.4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4,116,286.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月16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月16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89号《验资报

告》。

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2023年1月16日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募集资金总额减承销保荐费用)1,817,964,461.47
减:2023年使用658,743,205.38
减:其他发行费用3,999,786.90
减:临时补流1,050,000,000.00
减:购买理财-
加:理财收益-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3,033,625.19
2023年12月31日余额108,255,094.38

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3年度有进行现金管理,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一节,现金管理为协定存款,收益在存款利息中列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一)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年1月2日,本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分别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7月30日,本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5月9日,本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1日,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未发生违规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五个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转债募投项目已结项,相关账户已于2023年4月销户。

(二)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及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30日,公司及广发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与广发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合同签署权限受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进行合同签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省分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进行合同签署。2023年5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广州方纬智慧大脑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华佳软件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佳都科技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合同签署权限受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进行合同签署。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未发生违规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开设了八个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755901572510626活期存款21,018,541.7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华东路支行3602046329200153012活期存款30,964,195.8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9550880004598500324活期存款17,845,476.1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82040078801400002523活期存款38,426,863.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44050147100109000760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120916405210102活期存款0.1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华东路支行3602046329200156764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120923106310101活期存款17.33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合计108,255,094.38

2023年8月25日,鉴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存放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1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5月9日、2022年6月30日及2022年8月8日公司分别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万元、2,000万元及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1月6日,公司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5,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年2月6日及7日,公司合计使用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月22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现金管理活动。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6,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2月6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2023年2月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

支行签订七天通知存款合同;2023年2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2023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3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和“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1,264.96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与募投项目关联度较低的办公场所装修费用,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及时整改,公司已及时将该部分装修费用改用自有资金支付。

2、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州华佳软件有限公司,“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州佳都科技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广州方纬智慧大脑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1月,公司查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有42.20万元被东兰县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根据东兰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桂 1224 民初 1456 号),相关涉及的合同纠纷案件已终结,上述资金已于2024年2月6日解除冻结。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佳都科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佳都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都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附表1

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6,128.9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25.53
本年度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6,135.8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止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55,830.3255,830.3255,830.321,041.5344,503.0279.71已结项2,890.78
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31,641.9931,641.9931,641.99584.0021,632.8668.37已结项24,295.09
合计/87,472.3187,472.3187,472.311,625.5366,135.8875.61/27,185.8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由于募投项目实施载体的建设工程投资进度晚于预期所致。因实施地点的地块建筑航空限高调整,导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取得时间较晚,以及受疫情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工程投资进度略有延长,导致整个项目进度较计划延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19年1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3,868.53万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79.90万元,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70号《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鉴证确认,共置换资金4,148.43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6,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1月24日,公司使用5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1月9日全部归还该笔用于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 2020年1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1,3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1月17日及18日,公司合计使用51,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1年1月6日全部归还该笔用于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 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1月12日及13日,公司合计使用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4月20日、2021年10月18日、2022年1月4日分别归还6,000.00万元、3,300.00万元、40,700.00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1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1月18日及19日,公司合计使用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5月9日、2022年6月30日、2022年8月8日、2023年1月6日分别归还7,000.00万元、2,000.00万元、5,000.00万元、16,000.00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自2019年1月28日至2020年1月21日,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截至2020年1月21日,公司已全部归还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共获得理财收益合计6,141,916.08元。 2020年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自2020年3月31日至2021年2月5日,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截至2021年2月5日,公司已全部归还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共获得理财收益1,523,330.99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2023年3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和“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21,264.96 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对募投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使得募投项目主要在软硬件设备购置费方面得到了有效节约。 公司在数据中心、实验室、验证中心等研发基础环境的建设过程中,利用与上游 ICT设备厂商的合作优势,对部分研发设备采取借用而非购置的形式,减少了募投项目软硬件支出;其次,公司积极寻求与地铁客户、高等院校的技术合作,通过共建联合实验室开展研发活动,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开展联合研发,在满足募投项目研发需求的情况下节约了资金;此外,随着关键技术的攻克,在终端用户设备配套升级的需求下,存在研发立项与项目验证相结合的研发活动形式,该部分研发活动通常也以自有资金承担。综合以上原因,本次募投项目投入资金出现节余。 此外,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同时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和“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2年8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和“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8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部分与募投项目研发关联度较低的设备、支付了与募投项目关联度较低的办公场所装修费用,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及时整改并进行了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培训,公司已及时全部改用自有资金支付。

说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启动时间为2018年9月1日,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3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3月2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

账户。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办理完成了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附表2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81,411.6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5,874.32
本年度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5,874.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止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65,016.8948,564.6348,564.635,558.725,558.7211.45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99,593.9342,889.8742,889.873,873.453,873.459.032025年12月31日816.30
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0,760.5020,162.1520,162.151,423.941,423.947.062025年12月31日8,059.48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止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全国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47,076.7615,371.9815,371.98595.21595.213.87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99,000.0054,423.0054,423.0054,423.0054,423.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31,448.08181,411.63181,411.6365,874.3265,874.3236.31/8,875.7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5,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2月6日及7日,公司合计使用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1月22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6,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2月6日,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2023年2月8日,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七天通知存款合同;2023年2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州华佳软件有限公司,“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州佳都科技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广州方纬智慧大脑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3年8月25日,鉴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存放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4年1月,公司查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有42.20万元被东兰县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根据东兰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桂 1224 民初 1456 号),相关涉及的合同纠纷案件已终结,上述资金已于2024年2月6日解除冻结。

说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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