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179 证券简称:凯德石英 公告编号:2024-027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7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3月2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张忠恕
6. 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南舒宇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张凯轩、张娜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做具体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要求,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了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就2023年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2024年度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张娜、崔保国、刘志弘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娜)》,公告编号为2024-02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保国)》,公告编号为2024-03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弘)》,公告编号为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为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为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34、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为2024-0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着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拟进行2023年度利润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权益分派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顺利完成,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材料;
(2)授权董事会负责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办理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3)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4]100Z0452号《关于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为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写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为2024-0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 有关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为2024-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为2024-04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45。
2.回避表决情况
全部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中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经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法规相关规定,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为2024-04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4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利用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满足公司要求。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5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