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179 证券简称:凯德石英 公告编号:2024-052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4年4月7日,董事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10:00-12: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5:00—2024年4月29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5179 | 凯德石英 | 2024年4月22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杨惠然、白雅茹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工业开发区漷兴三街6号凯德石英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做具体规划。
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做规划。
审议《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张娜、崔保国、刘志弘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娜)》,公告编号为2024-02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保国)》,公告编号为2024-03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弘)》,公告编号为2024-031。
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编写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34、2024-035。
审议《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为2024-036。
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2023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分析2024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本着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的议案》
为2024-037。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权益分派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顺利完成,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材料;
(2)授权董事会负责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办理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3)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容诚专字[2024]100Z0452号《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为2024-038。
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3年的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写了《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为2024-039。
审议《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45。
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法规相关规定,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为2024-046。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47。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审议《关于任命祁海娜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毕新华女士因已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监事职务,由于毕新华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故其辞职申请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后生效,在此之前,毕新华女士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祁海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监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八)(九);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三);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28日15: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南舒宇
(二)联系电话:010-80583352
(三)传真:010-80587644
(四)邮箱:nansy@kaidequartz.com
(五)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工业开发区漷兴三街6号
(六)会议费用:参会费用由出席人员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