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荣天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津荣天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津荣天宇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44.14万元,2024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20.00万元,发生交易的关联方为东海津荣模具(天津)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类别为模具采购、房租租赁、销售物业及技术服务等。关联董事孙兴文、云志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公司预计在2024年度与关联
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20.00万元,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2024年度预计额度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额度 | 上年发生金额 |
关联采购
关联采购 | 东海津荣模具(天津)有限公司 | 模具 | 市场价 | 500.00 | 140.00 | 760.59 |
关联销售
关联销售 | 东海津荣模具(天津)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物业及技术服务等 | 市场价 | 120.00 | 2.24 | 83.55 |
合计
合计 | - | 620.00 | 142.24 | 844.14 |
上述交易预计期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超出上述预计交易总金额、各项预计交易金额的关联交易,将依照超出的金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发生额度 | 2023年预计额度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关联采购
关联采购 | 东海津荣模具(天津)有限公司 | 模具 | 760.59 | 1,400.00 | -45.67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
关联销售 | 东海津荣模具(天津)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物业及技术服务等 | 83.55 | 150.00 | -44.30 |
合计
合计 | 844.14 | 1,550.00 | -45.54 | — |
2023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主要系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是基于 2023 年度经营计划作出的预计,但受市场情况及关联方需求变化等影响,导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东海津荣模具(天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加藤和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783128870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四路3号2-1营业范围: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汽车部件(五大总成除外)、五金配件、模具制造。(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关联关系:东海津荣模具(天津)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25%。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或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兴文、云志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均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孙兴文、云志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该议案,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行为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吉通 刘冬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