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作为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智莱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智莱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2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智莱科技于2019年4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万股,发行价格30.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5,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717.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9,883.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9)第2747号 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智莱科技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 |
1 | 新增年产8万台《(2万套)智能快件箱产能扩建项目 | 39,421.00 | 39,178.00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531.00 | 8,531.00 |
3 | 市场营销与用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6,174.00 | 6,174.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6,000.00 | 16,000.00 |
合《《计 | 70,126.00 | 69,883.00 |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情况2019年5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19年5月24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0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0年4月14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强、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1年4月21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强、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2年4月22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强、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2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以及信托产品等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
4、授权及实施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为:
1、智莱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智莱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智莱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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