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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凌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艳菱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

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制定的控制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达到了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的目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2024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遵循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992.43万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重视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

俪迈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上海俪迈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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