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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875,433.2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95,494,398.98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并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2024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214,097,519.0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96.73%。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上述相关规定的分红条件,并且综合考虑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2024年经营预算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特点及未来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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