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明冠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成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编制,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审议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公司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实际需要,本着谨慎原则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总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