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大感光”、“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容大感光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容大感光及子公司惠州市容大感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感光”)、子公司广东高仕电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仕电研”)预计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宁夏沃凯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凯珑”)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2、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勇回避表决,林海望、刘启升、杨遇春与黄勇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同时也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黄勇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海望、刘启升、杨遇春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4年度计划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公司/子公司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2024年2月29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容大感光 | 采购原材料 | 参照市场 价格公允 定价 | 50.00 | 7.22 | 41.36 |
惠州感光 | 2,800.00 | 467.12 | 3,061.12 | |||
高仕电研 | 150.00 | - | - | |||
合计 | - | 3,000.00 | 474.34 | 3,102.48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容大感光 | 采购原材料 | 41.36 | 50.00 | 13.40 | 17.28 | 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
惠州感光 | 3,061.12 | 3,000.00 | 46.09 | -2.04 | |||
高仕电研 | - | 150.00 | -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不适用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不适用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宁夏沃凯珑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1200MA76C6RD54法定代表人:郭徐良注册资本:3,532.6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宁东化工新材料园区二区铁路专用线以南、鸳冯路以西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沃凯珑的总资产为43,716.15万元,净资产为5,653.59万元,2023年度沃凯珑实现营业收入18,273.76万元,净利润-5,181.42万元。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沃凯珑11.2674%的股权,沃凯珑系本公司联营企业。根据沃凯珑2022年4月23日股东会决议,选举公司董事黄勇先生担任沃凯珑的董事,任期3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凯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沃凯珑依法持续经营,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以上关联交易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发生,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关联交易的付款和结算方式由各方依据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生产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勇回避表决,林海望、刘启升、杨遇春与黄勇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同时也进行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华熙 肖耿豪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