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4-016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于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127号新中泰国际大厦3306。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项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1.00 | 《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2.00
2.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3.00
3.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 |
4.00
4.00 |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项目可以投票) |
5.00
5.00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6.00
6.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7.00
7.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8.00
8.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
8.01
8.0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8.02
8.02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8.03
8.0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9.00
9.00 | 《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上述提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提案除第八项外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股东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议案九的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中,提案八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上若有股东需要发言,请于2024年5月7日下午5点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127号新中泰国际大厦3306
联 系 人:杜雪鹏
邮 编:610016
电子邮箱:mail@shengdawood.com
联系电话:028-86619110
2、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9
2、投票简称:升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24年5月8日召开的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议案编 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栏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 |||
8.0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
8.02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8.0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说明:
1、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2、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的剪报或复印件形式均有效。授权委托书必须在登记时间内送达至登记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