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止)
目录 | 页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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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0900号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发祥”)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桂发祥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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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桂发祥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桂发祥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桂发祥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本报告仅供桂发祥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4年
月
日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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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9月1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2094号文《关于核准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6年11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31,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180,000元后,本公司共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94,020,00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9,590,500元后,A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4,429,500.00元(以下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6年11月14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42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
月
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53,514.78元,以自有资金置换前期募集资金已投入的地下建设部分本金6,818,026.00元、以及按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690,325.13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20,290,069.21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64,139,430.79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金额的差异人民币19,529,368.67元为收到到期结构性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利息并扣除了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
月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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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中信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8111401012800161252 | 44,679,482.00 |
中信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8111401012600161251 | 38,989,317.46 |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6年11月14日,本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月25日,本公司及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天津)有限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53,514.78元,因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前期募集资金已投入的地下建设部分本金6,818,026.00元、以及按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690,325.13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2.鉴于市场环境和消费需求的变化,考虑到公司战略布局需要以及实际实施情况,经2023年9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调整了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延长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公司于2023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的公告》,详细介绍了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的具体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2017年
月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194,550,500.00元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完毕。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0095号的鉴证报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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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
月
日,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64,139,430.79元,该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决议缩减空港经济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麻花生产线建设规模,增加营销网络建设的投入,同时延长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2.考虑到外部环境影响和市场不确定性,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公司于2021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详细说明了延期的具体情况。
3.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决议缩减空港经济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将缩减金额投入至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增加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和投入金额,同时为保障项目的实施效果,计划延长相关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