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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发祥: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立群作为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要求开展工作,谨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本人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周立群,经济学博士,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从事经济学教育和研究。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天津市农业经济学会副理事长;曾任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育部经济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天津市经济学会会长、天津市智库联盟理事长。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无异议,无反对、弃权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2023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64200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并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召集并主持了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2022年提名委员会工作做出总结,审议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补选独立董事等事项,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结合外部经济环境及企业自身运营实际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战略规划实施方案提出了相关建议,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共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8次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聘请审计机构等进行了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阅了公司财务负责人提交的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与关键审计事项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提出建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事项。

2.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任公司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聘请 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及其2023年度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充分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将电子邮箱始终公开,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反馈给公司管理层。本人注重履职能力的提升,保持对上

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不断研究学习,积极参加证监局、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为满足独董履职最新要求,本人于2023年10月参加了深交所组织的独董制度改革专题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新规的理解,对自身履职提出更高要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规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国家政策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反馈给公司,对公司战略规划提供建议和参考。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报告期内募投项目调整事项,详细了解了调整内容和新增项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诸多可行性建议,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始终保持信息畅通,及时通报公司经营运作情况,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考察工作,并提供了详细的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

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内控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按时披露。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保证了各项业务活动有序开展。《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此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提名任免董事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任建国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建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本次补选独立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聘任陈金龙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聘任郭爽为公司财务总监、马天禄为公司副总经理。经核查,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未发现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及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兼顾了公平与激励,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适合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利用本人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持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优化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并加强与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的沟通,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五、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houlq@nankai.edu.cn

述职人:周立群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俊民作为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角度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注重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张俊民,管理学(会计学)博士,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天津天狮学院教授,派瑞股份、天津一商友谊股份有限公司、冀东装备独立董事,欧晶科技监事会主席;曾任天津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副院长、会计学系主任,天汽模、九安医疗、天纺标、渤海化学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无异议,无反对、弃权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2023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64200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并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召集并主持了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和充分指导,不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加强内外部审计沟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报告期内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专业性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召集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阅了公司财务负责人提交的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等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提出建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事项。

2.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任公司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聘请 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及其2023年度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督促其有效完成季度及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认真审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加强对公司内审部门履职监督。同时,本人对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及任职资格进行了充分了解并保持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年度审计事项共同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会计师、内审部门及财务部门就年度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风险评估、内控测试及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

电子邮箱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回复投资者提问,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增进与投资者的交流。为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更好的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积极参加深交所、上市公司协会、公司等组织的培训活动,深入学习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系列内容,并于2023年10月参加了深交所第135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等方式和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规定。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状况,持续关注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对报告期内募投项目调整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及公司管理层召开专题会议,共同探讨募投项目变更的必要性和项目可行性,并从财务、内控等角度提醒公司在项目建设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官网、财经媒体等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分析公司所处行业动态、面临的风险等事项,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有效建议,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与本人保持持续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作出独立判断的大量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内控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按时披露。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保证了各项业务活动有序开展。《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此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提名任免董事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任建国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建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本次补选独立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聘任陈金龙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聘任郭爽为公司财务总监、马天禄为公司副总经理。经核查,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未发现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及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并参加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评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和发放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兼顾了公平与激励,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适合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动态,监督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部控制制度等的执行情况、重点关注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对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对相关资料进行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充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最后,衷心感谢公

司全体董监高和员工对本人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五、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jmzhang0451@163.com

述职人:张俊民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任建国作为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结合公司实际和自身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自2023年9月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任建国,EMBA。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兰克桓宇(上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任可口可乐(上海)饮料有限公司新产品发展总监、质量总监,负责可口可乐大中华区及韩国区新产品上市商业化管理、质量策略制定及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等。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无异议,无反对、弃权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2023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30300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并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召集并主持了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并结合自身经验提出合理建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拟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阅了公司财务负责人提交的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与关键审计事项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提出建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事项。

2.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及其2023年度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监督和核查年度审计工作,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面对面交流,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注重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资本市场相关知识,2023年10月参加了深交所组织的独董制度改革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个人履职能力,从而更好的为中小投资者发声。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所处行业动态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利用参加相关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现场考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走访调研了公司2个主要生产基地和5家代表性直营门店,与管理层和一线员工积极交流,跟踪了解公司的真实动态,并结合所见所感,向管理层发送《有关桂发祥十八街麻花工作的一点建议》,在品牌宣传、传承创新、产品结构、销售模式等方面提出了10项建议。日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反馈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认真听取并采纳了本人的合理建议,为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参与决策和监督咨询的作用创造了良好条件,切实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聘任郭爽为公司财务总监、马天禄为公司副总经理。经核查,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未发现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及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并组织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评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和发放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兼顾了公平与激励,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适合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积极承担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职权,积极关注公司经营动态,主动参与公司决策,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长远健康发展。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秉承独立、谨慎、勤勉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更多参考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衷心感谢公司全体董事、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五、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fr44158@outlook.com

述职人:任建国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史岳臣

2023年,本人担任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忠实、勤勉履职,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结合自身多年从事食品行业的经验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自2023年9月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史岳臣,EMBA,原公司独立董事,曾任百事(中国)有限公司董事、百事亚太区供应链高级副总裁、上海御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百事食品(四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百事食品(广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百事食品(山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休闲食品加工技术分会副理事长。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无异议,无反对、弃权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2023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30300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并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结合未来国民经济发展和市场预期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公司在把握市场复苏机遇,加快促进主业恢复。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会议,认真总结2022年度工作情况,对公司拟聘任的副总经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召集并主持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并结合自身经验提出合理建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事项。

2.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任公司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聘请 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审计部的审计工作、内控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沟通会议,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如期完成,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同时充分运用自身多年从事食品行业的经验提出合理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积极参加公司治理相关的知识培训,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典型监管案例,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股东权益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了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切实增强了履职能力。

本人通过现场考察等机会对公司进行调研,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关于公司

外埠市场和休闲食品的开拓情况,了解公司的渠道建设举措、实施效果等运营情况,日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对公司发展战略落地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募投项目调整事项及进展情况进行深入沟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市场环境变化以及自身经验,对日常经营、募投项目调整内容,特别是新增的电商平台建设内容提出诸多建议,助力公司业绩增长。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切实保障了本人知情权,日常沟通顺畅,在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前认真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确保依法充分履职。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2023年任期内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内控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按时披露。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保证了各项业务活动有序开展。《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此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提名任免董事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任建国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建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本次补选独立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聘任陈金龙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经核查,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未发现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该薪酬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兼顾了公平与激励,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适合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审慎、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加强同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会成员、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食品行业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建议,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有效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最后,衷心感谢公司各位董事、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对本人任职期间的帮助和支持。

述职人:史岳臣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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