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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4月

目录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9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0

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12

议案七: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13

议案八: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4

议案九: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17

议案十: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 18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黄列群 ...... 19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昊 ...... 26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小强 ...... 32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谢诗蕾 ...... 39

议案一附件 ...... 46

议案二附件 ...... 54

议案三附件 ...... 57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结束前没有通过现场、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或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总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不得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其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会议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四、为了保证会议的效率,每一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但与本次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由推选出的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参加计票、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授权代表不得参加计票、监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2日13:3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2日止。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会议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勾庄工业园小洋坝路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李梅女士

五、会议议程:

(一)股东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到会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符合大会法定人数,宣布大会合法有效,正式宣布大会开始

(三)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五)与会股东(或其授权代表)现场讨论、投票表决

(六)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七)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对2023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以及对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及未来发展的讨论和分析,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本报告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客观公正、忠实、勤勉有效的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股东、职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本报告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报告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2023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为使公司财务管理规范、透明,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602,849.8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170,337.1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412,614,212.39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4,959,875.26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9,442,12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106,930股后的股本85,335,19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800,279.00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77%。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及项目投资相关资金需求。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华光新材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已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2023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各位董事的职位及工作情况,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的2024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一、2023年度薪酬

姓名职务2023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备注
金李梅董事长62.36
黄魏青董事、总经理57.7
胡岭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7.4
陈波董事0外部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2023年11月换届离任。
李小强独立董事52023年11月任期届满离任。
谢诗蕾独立董事6
黄列群独立董事6
吴昊独立董事12023年11月选举新任。

二、2024年度薪酬标准

1、每名独立董事每年津贴为8.4万元人民币(税前),按月领取,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支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不另支付董事薪酬。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2023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各位监事的职位及工作情况,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的2024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一、2023年度薪酬

姓名职务2023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备注
胡永祥监事会主席0股东代表监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2023年11月换届离任。
王萍监事会主席38.6职工代表监事。
杜熠监事0股东代表监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2023年11月选举新任。
吴健颖监事0股东代表监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2024年度薪酬标准

公司不向股东代表监事支付监事薪酬,职工代表监事在本公司领取薪酬,公司不另支付监事薪酬。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八: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103人
2023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701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业务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159家
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涉及主要行业(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人员1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职务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吴广项目合伙人2009年2011年2009年12月2021年6
江汇签字注册会计师2022年2016年2016年10月2023年2
陈晓华质量控制复核人2001年1999年2020年11月2022年7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3年度审计收费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5万元。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时间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华光新材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3)已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九: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有关事项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华光新材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已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十: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安排,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并根据《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公司制定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华光新材关于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已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黄列群本人黄列群作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列群:男,195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88年10月至2020年3月,历任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室主任、院长助理、总工程师、副院长、总经理、院长、董事长、顾问等职。2020年4月至今,任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返聘)。目前担任浙江省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铸造分会理事长,担任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华光新材独立董事。

(二)任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董事 姓名任职 状态2023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 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投票
反对(票)弃权(票)
黄列群现任12120000

2023年,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各独立董事应当出席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3次股东大会。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出席各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委员会22
提名委员会1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依照相关规则规定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股权激励、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定了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和审计计划的工作重点,以内控合规性、有效性、风险控制为基础,应用内控专项审计、风险评估、实地调研等方式实施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实践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组织的行业高峰论坛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生产经营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核查,2023 年,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修订了《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同时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预定目标基本实现。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金李梅女士、黄魏青女士、胡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谢诗蕾女士、黄列群先生、吴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于 2023年11月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正式选举金李梅女士、黄魏青女士、胡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谢诗蕾女士、黄列群先生、吴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3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黄魏青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余丁坤先生、唐卫岗先生、舒俊胜先生为副总经理,胡岭女士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改英女士为财务负责人。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新一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华光新材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67号),因公司业绩快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金李梅、总经理黄魏青、代财务负责人张改英和董事会秘书胡岭等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已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深入反思,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公司相关人员亦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八)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续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经审阅,本人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本人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5月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146,0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4,936,907.60元,视同2022年度现金分红34,936,907.60元。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本支出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时该方案已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公司及股东的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67号),因公司业绩快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金李梅、总经理黄魏青、代财务负责人张改英和董事会秘书胡岭等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除以上监督管理措施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勤勉尽责,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同时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列群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昊

本人吴昊作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昊:男,1991年1月1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哈尔滨工业大学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现担任浙江省航空航天学会副秘书长、浙江省应急管理研究会监事、浙江省黑龙江商会理事。2013年8月至2018年5月任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2018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浙江东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执业律师;2020年12月至2023年7月任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3年7月至今任浙江仁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3年11月至今任华光新材独立董事。

(二)任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董事 姓名任职 状态2023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 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投票
反对(票)弃权(票)
吴昊现任220000

注:本人于2023年11月3日正式届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此,本人2023年应参加的董事会2次,本人均悉数亲自参加,并在所参加的董事会中均投了赞成票。

2023年,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自本人2023年11月3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自本人2023年11月3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集相应会议。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依照相关规则规定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股权激励、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自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起,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详细了解2023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生产经营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11月起,本人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同时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公司2023年度各方面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和审核的事项。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对相关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核查,2023 年,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修订了《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同时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金李梅女士、黄魏青女士、胡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谢诗蕾女士、黄列群先生、吴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于 2023年11月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正式选举金李梅女士、黄魏青女士、胡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谢诗蕾女士、黄列群先生、吴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3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黄魏青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余丁坤先生、唐卫岗先生、舒俊胜先生为副总经理,胡岭女士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改英女士为财务负责人。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新一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华光新材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67号),因公司业绩快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金李梅、总经理黄魏青、代财务负责人张改英和董事会秘书胡岭等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已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深入反思,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公司相关人员亦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公司及股东的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67号),因公司业绩快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金李梅、总经理黄魏青、代财务负责人张改英和董事会秘书胡岭等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除以上监督管理措施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同时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昊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小强本人李小强作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二、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小强: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博士生导师。2002年5月至2004年4月在华南理工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4年6月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任教,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院教授,华南理工大学金属材料高效近净成形技术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2017年9月至2023年1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本人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已于2023年11月3日正式卸任独立董事,并补选吴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任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3、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董事 姓名任职 状态2023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 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投票
反对(票)弃权(票)
李小强离任10100000

注:由于本人于2023年11月3日正式届满卸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此,本人2023年应参加的董事会10次和股东大会3次,本人均悉数亲自参加,并在所参加的董事会中均投了赞成票。

2023年,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各独立董事应当出席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3次股东大会。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出席各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55
提名委员会11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依照相关规则规定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定了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和审计计划的工作重点,以内控合规性、有效性、风险控制为基础,应用内控专项审计、风险评估、实地调研等方式实施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实践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组织的行业高峰论坛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生产经营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核查,2023 年,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修订了《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同时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预定目标基本实现。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六)董事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金李梅女士、黄魏青女士、胡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谢诗蕾女士、黄列群先生、吴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于 2023年11月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正式选举金李梅女士、黄魏青女士、胡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谢诗蕾女士、黄列群先生、吴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新一届董事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华光新材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67号),因公司业绩快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金李梅、总经理黄魏青、代财务负责人张改英和董事会秘书胡岭等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已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深入反思,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公司相关人员亦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八)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续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经审阅,本人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本人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5月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146,0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4,936,907.60元,视同2022年度现金分红34,936,907.60元。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本支出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时该方案已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公司及股东的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67号),因公司业绩快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金李梅、总经理黄魏青、代财务负责人张改英和董事会秘书胡岭等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除以上监督管理措施外,公司严格按照《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勤勉尽责,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小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谢诗蕾

本人谢诗蕾作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三、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谢诗蕾: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教授,硕士生导师。2006年至今在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任教,先后任国际项目部主任、国际会计系主任、院长助理。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兼任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2024年2月任华光新材独立董事。因本人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已于2024年2月5日正式卸任独立董事,并补选金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任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4、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董事 姓名任职 状态2023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 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投票
反对(票)弃权(票)
谢诗蕾离任12120000

注:本人于2024年2月5日正式届满卸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此,本人2023年应参加的董事会12次和股东大会3次,本人均悉数亲自参加,并在所参加的董事会中均投了赞成票。

2023年,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各独立董事应当出席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3次股东大会。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出席各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5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依照相关规则规定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股权激励、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定了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和审计计划的工作重点,以内控合规性、有效性、风险控制为基础,应用内控专项审计、风险评估、实地调研等方式实施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实践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生产经营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核查,2023 年,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修订了《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同时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预定目标基本实现。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金李梅女士、黄魏青女士、胡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谢诗蕾女士、黄列群先生、吴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于 2023年11月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正式选举金李梅女士、黄魏青女士、胡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谢诗蕾女士、黄列群先生、吴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3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黄魏青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余丁坤先生、唐卫岗先生、舒俊胜先生为副总经理,胡岭女士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改英女士为财务负责人。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新一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华光新材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67号),因公司业绩快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金李梅、总经理黄魏青、代财务负责人张改英和董事会秘书胡岭等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已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深入反思,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公司相关人员亦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八)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续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经审阅,本人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本人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5月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146,0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4,936,907.60元,视同2022年度现金分红34,936,907.60元。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本支出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时该方案已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公司及股东的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67号),因公司业绩快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金李梅、总经理黄魏青、代财务负责人张改英和董事会秘书胡岭等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除以上监督管理措施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勤勉尽责,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谢诗蕾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议案一附件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坚决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扎实推进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有效地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整体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围绕发展战略笃定前行,在保持制冷产业链、电力电气领域行业优势地位的基础上,积极加大电子、新能源汽车、焊接解决方案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及市场拓展,同时随着原材料白银价格企稳,公司的盈利水平得到修复。2023年公司经营业绩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实现141,516.4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60.28万元,同比增长377.19%。在实现经营业绩增长的同时,公司持续推进工艺升级,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2023年底部分产线开始投产运行,新产线在效率、品质、成本及节能环保方面优势明显,2024年将加快新产能的快速提升;另一方面公司深化推进精益管理、流程优化、数字化变革、人才引进与培育,为公司实现持续的业绩增长奠定基础。

一、巩固制冷暖通、电力电气等领域的优势地位,加大电子、新能源汽车等新赛道的拓展,实现营业收入稳健增长

2023年,在制冷暖通、电力电气等领域,公司顺应下游客户对钎焊材料绿色化、柔性化、高效化、节材化需求,持续开发新产品,进一步增强客户粘性保持领先地位。持续加大电子、新能源汽车等新赛道的拓展力度,2023年新赛道营业收入增长显著,其中电子领域同比增长近70%,新能源汽车领域同比增长近40%,各类工业应用领域同比增长近40%,为公司2023年整体营业收入带来增量贡献。

二、加大海外市场的拓展,深度挖掘海外市场在制冷、电力电气和电子领域的需求,加快推进“华开全球”的国际化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团队深根亚太市场,挖掘北美、欧洲、中东等市场机会,巩

固制冷行业的销售规模的同时积极开拓电力电气、电真空应用、电子等行业,推进“华开全球”的国际化战略。2023年,公司积极拓展新客户,加强国际品牌推广,打造国际化经营团队,为后续业绩快速增长奠定基础。

三、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与创新,打造公司第二增长曲线2023年,公司持续开展绿色钎料、节银钎料、预成型钎料、真空钎料的研发,公司牵头的《高性能铜基钎料高效制备及其在刀具制造中的应用》项目,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公司持续开发铜基钎料、银钎料、铝基钎料的膏状系列研发及推广,市场应用迎来突破。进一步加大电子银浆产品的研发,推出不同系列柔性电路和电子元器件领域的银浆产品,2023年银浆产品销售收入实现翻倍增长,开发应用于芯片封装的导电胶产品及应用于IGBT的活性银焊膏产品,在推进产品客户验证并优化改善。完成锡基焊料的产线建设,持续开展锡焊膏系列产品的研发,并积极推进拓展新客户,报告期内获得通讯、智能家电、光伏、安防等多个领域客户的认证,取得一定的营业收入,后续这些客户将在2024年扩大采购规模。公司积极开展真空、激光、超声等先进焊接技术的研究,通过产学研合作增强有色金属激光焊接、异质材料连接的技术能力,通过在制冷产业链开展激光焊接、感应钎焊等先进焊接技术的应用推广,逐步建立先进焊接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2023年公司整体解决方案业务已实现一定的营业收入。

四、深化推进管理变革,强化组织能力建设,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为公司实现持续的业绩增长奠定基础

公司积极推进精益管理及数字化转型,通过实施精益改善项目,以提升产品交付、降低生产成本为目标,持续推进工艺创新、设备自动化改造、以及管理优化工作,报告期内取得成效。通过流程端到端打通,进行SAP系统的建设,推动管理变革,不断优化业务流程,通过业务流程规范、数据架构清晰实现流程运作高效,持续提升运营的效率和效益,通过2023年项目团队的共同努力,SAP系统在2024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公司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制定了《华光智能制造规划全景》,围绕战略、研发、营销、供应链、数字化工厂、财务、人资、运作与支持八个方向逐步推进数字化变革,并从组织、流程、IT、行为等方面进行优化,提升全面业务经营能力。公司大力引进

和培育人才,通过参与管理变革项目,带出一支队伍,实现团队能力提升。公司与浙江工业大学联手举办浙江省首期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智能制造高级研修班,公司32名学员参加工业大数据、智能装备与产线现场操作技术、智能装备与产线虚拟调试等模块的训练课程,为公司推进智能制造培育相关专业技术人才。

公司持续实施股份回购计划,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回购的股份用于未来员工的股权激励,多维度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为公司实现持续的业绩增长奠定基础。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3年,所有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会议,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出发,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共召开12次董事会,历次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4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2个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2023年3月17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2个议案:《关于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2023年4月11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18项议案:

序号议案内容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7《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3《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的议案》
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7《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8《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3年4月27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3年6月12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并通过了3项议案:《关于拟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房屋征收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3年8月10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关于拟签订<杭州市余杭区慈善总会慈善留本冠名共富基金协议书>的议案》。

7、2023年8月25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3项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2023年9月5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2023年10月12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5项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0、2023年10月30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1、2023年11月4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4项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部长的议案》。

12、2023年12月22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3项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各委员会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李小强先生、谢诗蕾女士、黄列群先生、吴昊先生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按时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

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相关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等重要事项,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按照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对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重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独立董事任职以来,勤勉尽责,亲自走访调研公司,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了解。参加会议时,就公司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势等方面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进行充分沟通。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于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汇报,充分履行了重大决策尽职调查等职责。

(四)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集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并确保投资者能平等获得公司信息。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公司经营、财务等各类内幕信息的管理与内幕知情人登记工作。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信息。

(七)合规培训

2023年,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公司积极组织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参与证监局、交易所等举办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协助董监高持续强化合规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三、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提升工业连接水平、实现产业链价值共赢”的使命,致力于智能、绿

色、高效的焊接解决方案,提供优质的钎焊材料及技术服务。通过持续产品技术创新,巩固中温钎料的优势地位,拓展电子浆料、软钎料和高温焊料等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实现钎焊材料大类产品全覆盖,不断拓展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电子连接、绿色能源设施等新赛道。积极开拓海内外市场,不断培育与提升焊接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成为国际领先的钎焊材料及其解决方案的提供商。持续管理创新和变革,实现数字化赋能的端到端的高效运作,打造质量好、服务好、运作成本低、环境友好的供应链体系,不断提升企业规模化、定制化的智能制造能力和成本竞争力,建立有吸引力的人才引入、培养和激励体系,打造有国际视野、有活力的高绩效团队。整合内外资源管理,打造良好的产业生态链,提高资源利用率。

四、公司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华光新材以“精益创新、双轮驱动”为发展主题,原有产品通过精益管理、新产线顺利投产狠抓规模效益,新产品新技术围绕客户需求快速突破实现量产并推向市场,全力以赴达成2024年经营目标。同时通过推进流程变革项目、数字化工厂项目群以及持续优化SAP系统,实施公司数字化转型,不断提高公司运营效率。进一步加大新赛道人才的引进力度、持续推进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的干劲和热情,持续创造高效益。

一、加快《年产4,000吨新型绿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投产建设,深入推进精益管理,通过产能的逐步提升及降本增效进一步体现规模效益截至2023年底,公司“年产4,000吨新型绿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已有部分产线开始投产运行,新产线在效率、品质、成本及节能环保方面优势明显,2024年公司将加快其他产线的建设、调试、批量化验证,随着各条产线逐步投产公司整体产能将会进一步增加。在此基础上同步深化推进精益管理,通过持续的工艺优化、设备改造、管理变革,不断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实现节能降耗。通过产能的逐步提升及降本增效,2024年公司原有产品毛利率有望逐步提升,进一步体现规模效益。

二、新产品新技术围绕客户需求快速突破实现量产并推向市场,为2024年业绩增长贡献增量销售

公司在巩固中温钎料优势地位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电子浆料、软钎料和高温焊料等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目标实现钎焊材料大类产品全覆盖。围绕以上产品战略,近年来公司陆续研发了铝基钎料、精密焊带、膏状铜基钎料银钎料、镍基焊料,银浆、锡

焊膏等电子连接材料,以及整体解决方案的产品与技术,2024年公司将全力抓好新品上市,积极推向市场实现增量销售,同时结合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开展产品优化及研发,为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持续增长提供保障。

三、加快拓展电子、新能源车等新赛道步伐,进一步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力度,力争三项业务营收均能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在电子领域,2024年银浆产品将通过不断突破压敏电阻、陶瓷电容、热敏、柔性线路等市场的新客户,并加快推进导电胶、电阻浆料等新产品的开发及推广,营收有望持续实现高增长。进一步推广锡基钎料在智能家电、安防、通信、光伏等领域的应用,同时不断研发新产品寻求在汽车及其他电子领域的供货机会,力争实现锡基钎料销量快速增长。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在不断提升继电器、动力电池密封圈供货比例的同时,将持续挖掘公司产品在新能源汽车中驱动换向器、连接件、热管理系统、功率半导体等部件的应用,2024年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在海外市场,公司积极参展进一步提高HUA GUANG 品牌知名度,围绕海外客户需求在原有产品基础上不断提升公司精密焊带、铝基钎料等产品力,并持续优化渠道策略及全球物流网络,加快提升亚太、北美、欧洲、中东等市场供货份额,2024年海外销售规模将再上一个台阶。

四、实施公司数字化转型,加大新赛道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和激励举措,保障公司实现高效运营

2024年公司将通过推进流程变革项目、数字化工厂项目群以及持续优化SAP系统,实施公司数字化转型,助力公司端到端打通,实现业务流程规范、数据架构清晰和流程高效运作,持续提升公司整体运行效率。

针对银浆、锡基钎料、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海外市场等新赛道,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相应技术研发及销售人才的引进及培育力度,为公司战略落地提供人才保障。同时通过末尾淘汰、干部聘任机制、各类创新奖励机制以及股权激励等的有效推行,充分激发团队活力及干劲,2024年全体华光团队争做行动巨人,共创盈收新高。

特此报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二附件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客观公正、忠实、勤勉有效的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股东、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全部会议。

2023年1月4日,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23年3月17日,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3年4月11日,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3年4月27日,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8月22日,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3年9月5日,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3年10月12日,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023年10月30日,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023年11月4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3年12月22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在公司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监事列席或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未出现缺席情况,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依法进行了监督。

三、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经营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其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合理、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没有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5、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6、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四、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的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提高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行情况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参加、列席公司各类会议和活动,及时全面掌握管理层经营动态及信息,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特此报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三附件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现将公司(合并)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万元)141,516.41122,034.88122,034.8815.96%
营业成本(万元)123,400.35109,644.59109,644.5912.55%
利润总额(万元)4,103.2091.1691.164,400.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4,160.28871.82871.82377.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3,453.08104.8658.073,192.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20,410.54-33,719.77-33,719.77不适用
每股收益(元/股)0.480.100.10380.00%
总股本(万股)8874.7528874.7528874.7520.00%
资产总额(万元)194,910.21168,761.05168,761.0515.49%
负债总额(万元)101,274.3279,106.9679,106.9628.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万元)93,635.8989,654.0989,654.094.44%

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相关规定,公司将2021年、2022年涉及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调整为经常性损益,两期均增加经常性损益金额

467,925.00元,同时,公司对相应可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进行了调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60.28万元,同比增长377.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53.08万元,同比增长3,192.92%,主要系2023年公司在巩固制冷暖通、电力电气等领域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电子、新能源汽车等新赛道,实现营业收入增长,同时原材料白银价格企稳,公司的盈利水平得到修复。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与供应商主要以现款结算且无账期或账期较短、与客户以票据结算的比例较高且存在若干个月账期,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予以贴现以满足资金需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要求,公司对应收票据贴现谨慎进行会计处理,将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进行贴现形成的现金流列报为筹资活动现金流。公司通过优化销售端的收款,采购端的付款模式,财务开展票据融资等多种手段优化经营活动现金流,同比2022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33,719.77万元有大幅度提升。

4、基本每股收益0.48元/股,同比去年增长380%,主要系净利润增长所致。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1.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94,910.21万元,同比上升15.49%;负债总额为101,274.32万元,同比上升28.02%。资产负债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201,190,699.4910.32130,515,160.227.7354.15主要系本期收到拆迁补偿款6,580.02万元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7,494.120.0040,348,612.672.39-99.98主要系本期赎回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44,525,451.852.2821,426,376.121.27107.81主要系期末在手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较期初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57,991,417.292.9838,963,659.002.3148.83主要系预付白银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合同资产4,580,566.890.243,401,806.630.2034.65主要是客户保证金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3,456,692.770.1840,940,405.412.43-91.56主要系上期末存在2900万元指定用途受限借款所致。
固定资产352,897,049.8118.11182,011,803.5810.7993.89主要系本期仁和二期工程一标段转固所致。
在建工程35,660,787.541.83150,236,127.738.90-76.26主要系本期仁和二期工程一标段转固所致。
应付票据89,906,368.414.6155,403,961.273.2862.27主要系本期末尚未到期未付的信用证大幅增长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176,841,640.059.07117,941,254.696.9949.94主要系本期收到拆迁补偿款6,580.02万元所致。
长期借款228,834,773.1011.74112,869,021.506.69102.74主要系本期新增借入长期银行贷款所致。
库存股50,045,971.062.5734,945,990.462.0743.21主要系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所致。

2、2023年度公司利润实现情况

2023年收入实现增加,利润增长。其中营业收入141,516.41万元,同比增长15.96%;实现利润总额4,103.20万元,同比上升4,400.9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453.08万元,同比上升3,192.92%。主要利润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1,415,164,057.671,220,348,841.5915.96主要系公司积极拓展电子、新能源汽车、其他工业应用等新赛道营业收入增长较快所致。
营业成本1,234,003,516.661,096,445,890.7512.55主要系营业收入的增长所致。
销售费用18,980,429.5714,285,323.4332.87主要系本期公司积极拓展海内外市场,各类营销活动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28,514,894.0521,083,755.0635.25主要系本期新增贷款产生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13,802,127.628,584,297.0860.78主要系公司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所致。
所得税费用-570,877.47-7,806,616.0392.69主要系上期确认未弥补亏损递延所得税费用所致。

3.2023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且较上年同期优化,主要系公司通过优化销售端收款、采购端付款模式,以及财务开展票据融资等多种手段优化经营活动现金流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同时公司征迁资产处置收入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收到的票据贴现款减少所致。现金流量表具体情况如下: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105,445.53-337,197,742.85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347,458.67-78,871,406.40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6,970,929.36434,198,060.44-50.03

特此报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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