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作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虹科技”、“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正虹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7号),公司于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990,37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8,359,273.56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6,488,639.7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1,870,633.8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2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人民币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33,187.06 |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 2.79 |
的净额 |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33,189.85 |
截止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0.00 |
注:因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9月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与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自贸区支行、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间,《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状态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自贸区支行 | 1907060529200084282 | 已销户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
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正虹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2-116号)。报告认为,正虹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正虹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程序
保荐人通过相关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正虹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取募集资金使用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台账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正虹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中泰证券对正虹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3,187.0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189.8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189.8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流动资金 | 无 | 33,187.06 | 不适用 | 33,187.06 | 33,189.85 | 33,189.85 | 2.79 | 100.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33,187.06 | 不适用 | 33,187.06 | 33,189.85 | 33,189.85 | 2.79 | 100.01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