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ZE10054号《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973,724.19元,合并报表层面实现净利润53,100,549.6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19,096,254.15元,资本公积为2,823,308,371.62元;合并报表层面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32,091,947.13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综合考虑股东回报和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在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1,326,990股剔除回购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38,960股,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124,488,03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12,448,803元(含税),合计转增49,795,21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81,122,202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每股转增股本数量进行调整。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将《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32.699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112.2202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1,326,990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1,122,202股,均为普通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三、变更工商登记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