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阶段:已开庭,尚未出具法院判决书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53,116,013.32元
? 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后续生效判决结果为准。
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被投资者起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诉讼进展公告。近期,公司对原控股股东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相关损失,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相关情况
前期,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投资者对公司等相关方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投资损失,目前,公司已按法院生效判决或民事调解书要求履行了赔付义务。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就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部分案件导致的损失向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赔偿公司相关经济损失53,116,013.32元,并承担律师代理费、全部诉讼费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已开庭审理,尚未出具法院判决书,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后续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应对本次诉讼并全力推动相关诉讼事项,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