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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贵电器: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议,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1,063,036.3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3年母公司净利润为227,490,106.73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371,173.1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3,778,375.21元,2023年度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8,340,558.37元。

公司拟以现有股本386,773,7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8,677,375.70元(含税)。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利益并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未分配利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为了进一步做好公司2023年度分红工作,增强公司分红工作透明度,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就公司2023年度分红相关事项与公司进行交流:

电子邮箱:yonggui@yonggui.com

传真:0576-83938061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提出意见和建议。本次征集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2日下午17时。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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