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4-022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冠宇”)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
?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等融资业务及与客户所签署销售合同下的履约义务等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8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8.05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2024年度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等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8亿元的担保额度,同时,拟为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与客户所签署销售合同下的履约义务等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等,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方式、范围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满足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对外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度拟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一)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徐延铭 | |
成立日期 | 2018-04-25 | |
注册资本 | 72,000万元 | |
住所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平山产业园区鱼田堡组团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住房租赁;研发、生产、销售;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以及电池研发、生产和测试所需的工装,夹具,仪器,设备,化工材料(不含危化品),金属材料,塑胶材料,电子材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 无 |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 项目 |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631,455.74 | |
资产净额 | 220,280.42 | |
营业收入 | 586,504.57 | |
净利润 | 44,317.15 | |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
(二)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刘建明 |
成立日期 | 2021-03-29 |
注册资本 | 176,708.04万元 |
住所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百兴路1888号9幢105室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浙江冠宇73.69%股权;本公司高管所在的员工持股平台珠海冠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浙江冠宇5.62%股权 |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 无 |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
(万元) | 项目 |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464,879.06 | |
资产净额 | 183,861.99 | |
营业收入 | 48,590.74 | |
净利润 | -27,062.30 |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单体口径,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方式、范围、时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一切相关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珠海冠宇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珠海冠宇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8.05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8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8.39%。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