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奥比中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比中光2024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比中光”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奥比中光2024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2024年度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一)2024年度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奥比中光(广东顺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奥比”)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顺德奥比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顺德奥比提供担保事项,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审议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奥比中光(广东顺德)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CUPDXF0U

3、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社区大围路1号同德智造园6栋2002室(住所申报)

4、法定代表人:肖振中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3年09月12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顺德奥比100%的股权

9、顺德奥比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686.04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负债总额5.26
净资产4,680.78
项目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
净利润-19.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22

注: 上述2023年度数据包含在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相关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限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相关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能够有效缓解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顺德奥比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综合考虑顺德奥比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有助于满足顺德奥比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顺德奥比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

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审议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暂无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能够有效缓解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奥比中光2024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杨 赫 李嘉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